星火百年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广泛开展
2021年第114期(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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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课程:“红军反‘围剿’斗争的胜利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设”。
这是《中国共产党简史》的第二章第三节,主要介绍了“革命形势的恢复和好转”“红军的反‘围剿’斗争”“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和各方面建设”这三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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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红军反‘围剿’斗争的胜利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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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简史203
他在这封信中明确指出:“过去分好的田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这样,毛泽东在信中十分明确地宣布了土地一旦分定,就归农民私有,任何人不得侵犯。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从土地国有转变为土地农有。
这封信发出之后,很快在赣西南、闽西、湘鄂赣、赣东北等革命根据地得到贯彻,从而在这些地区完成了土地所有权从国有到农有的转变。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政策,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结合中国革命斗争的实际,经过长期探索才确定下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土地政策。
在这一政策的确定过程中,受到共产国际的很大影响。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共产国际机械地按照苏联模式,在中国推行“土地国有”的政策,使中国的土地革命遭受了很大的损失。
后来,由于“土地国有”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断碰壁,共产国际才对这一政策作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尽管在原则上仍然希望推行“土地国有”的政策,但允许土地出租和买卖。于是,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允许土地出租、买卖的基础上,突破了共产国际的束缚,确立了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正确的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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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史学习教育
编辑 | 杨昕昕
校对 | 于晓东 陈 聪 赵 杨
责编 | 吴 恒 吴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