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2017年导师遴选工作已经开始,请申请者详细阅读细则。
我院遴选条件:一、导师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不少于3年),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省内外本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二、有一定的临床科研经验,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含作为通讯作者以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两篇,或主编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一部以上。三、近年来以第一主持人主持省部级以上或教育厅、卫生厅科研项目至少一项。 请欲申请的老师按照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逐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审完退还本人),并将包含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从事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情况证明、承担科研项目、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成果、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本(含目录)一份交予科研与研究生工作部。
截止时间6月15日,请将材料申请者的《资格申请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证明材料一份递交科研与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hhyykjk@163.com。
附件:1.学术型导师遴选细则
科研与研究生工作部
20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