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350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1人。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4、须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副教授以上(含)职称(根据上级要求,不包括校聘副教授);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5、业务水平较高。
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须主持过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须主持过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
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整理要求》(附件3)准备《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申请书》(含电子版)1份(单独装订),及附件材料1份。
2、各单位在审核申报材料后,写出书面推荐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与申报材料一起于7月8日上午12: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附件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http://rsc.henu.edu.cn/info/1071/2374.htm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申请书》
3、《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4、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