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院发【2015】40号 签发人:程冠昌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卫计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转发的国家卫计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按照“主体责任落实年”要求,结合我校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以及我院开展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年”等活动,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纪委、省卫计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原则,紧紧围绕医院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全院各相关职能科室严格落实责任,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涉医领域腐败问题,结合医院实际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治理范围
全院各科室。
三、治理重点
(一)涉医贪腐问题。重点治理医院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贪污受贿问题,医保、新农合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贪腐问题,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涉医交易中存在的商业贿赂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收受红包和吃回扣问题。重点治理医院工作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的回扣,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违规、非法接受捐赠问题。重点治理医院和个人违规、非法直接接受捐赠资助,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接受企业捐赠资助旅游,或者以学术交流等名义变相旅游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问题。重点治理配送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借集中配送之名而行垄断之实,只供应价格高、利润高的药品和耗材,拒绝或未足量供应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药品和耗材,迫使医生选择前者的违规配送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院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支持对违纪违规案件查处,推行源头治理,严格监督管理。各主管院长对分管科室负责,各科主任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直接、首要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辖区内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各行政职能部门和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