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9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一般为我院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参考条件,突出岗位业绩、贡献导向,不再将称号、“帽子”、学术头衔等的数量、层次作为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重点向以下参考条件倾斜:
(一)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二)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者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四)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五)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做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者;
(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八)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
(九)代表本行业全国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主要研发者或主持人;
(十)承担河南省“十大战略”研究、转化、推广等关键性技术任务负责人;
(十一)聘任正高级岗位以来,近三年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成绩显著者;
(十二)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优秀、获得事业单位记功、记大功奖励的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限。
(十三)有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要求的,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计算到2022年10月10日。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处不要签字盖章);
(2)《2022年度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附件5)一式5份,A3纸打印(含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后加盖公章;
(3)近三年任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
(4)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5)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代表性著作、论文检索证明及复印件;
(7)使用《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第十一条第六款、第十三款参评的申报人须填写《二级岗位使用第十一条第六款和第十三款有关情况表》(附件4)。
2.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3)-(7)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整理完毕后装袋,每人一袋,统一报送。
(2)所提交材料须与《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和《2022年度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中所填写内容一致;上述表格中填写的内容须提供相应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审验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勿提交与填写内容无关的材料。
(二)相关要求
医院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后,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报送人力资源部。
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