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开封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县(区)科工信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开封市科技专家库建设,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根据我市科技工作发展需要,现全面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及从事各类专业活动的专家。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三类。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科学家精神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或在全国、全球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不受此限。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并活跃在科研生产一线;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前3名。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学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2.管理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上市公司、全国性或全省性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省内外各类双创孵化载体、创新平台、园区、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科技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具备5年以上银行、保险、创投、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或相关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具有丰富科普传播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或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财务有关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省级及以上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自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或本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专家,填写“开封市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公示后进入开封市科技专家库。无从业单位或无单位推荐的,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由市科技局进行审核推荐。鼓励省直单位、郑州市优秀专家参加征集。
四、征集时间
本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开封市科技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集中审核,合格公示后入库。
五、有关要求
(一)开封市科技专家库旨在服务我市各类科研创新活动,为我市科技创新战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请填报人员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认真填报,杜绝弄虚作假。
(二)填写时,要注意把握技术领域的准确性、研究范围及内容的完整性。对于手机、电子邮箱、职称等必要信息,务必保证其准确性。
(三)专家所在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对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加盖公章,填写“开封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开封市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开封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均只需发送电子版至工作邮箱。
六、联系方式
附件1-2电子版发送邮箱:hhyykjk@163.com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