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任科级干部的通知
医学院及所属各单位:
为打造一支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劲的科级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医学学科对“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河南大学医学院2023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现面向医学院及所属各单位公开选任正科级干部8名,即日起开始报岗。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任范围
医学院及所属各单位中非劳务派遣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选任方式
公开统一选拔。
三、正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三)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能够科学谋划、依法办事、团结合作,抓好工作落实。
(四)具有胜任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五)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担任正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现任正科级职务的,可参照医学院正科级选任相关要求申报岗位。
(二)提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在副科级及相应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三)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提任业务管理岗位的科级干部,应当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到校工作1年以上的,亦可提任正科级职务。(本条出自《关于<河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部分规定的调整意见》(校党组发〔2022〕4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日(星期一)下午6:00前
报名方式:医学院选任科级科级岗位报名表纸质版投至金明
校区行政楼536会议室门口投票箱
联系人:郭老师(金明校区行政楼530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