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好:根据省教育厅和河南大学要求,我单位所有职工需对2021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如有存在上述情况的,填写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表》及《作者情况说明》发送至科教科邮箱hhyykjk@163.com,自查时间截至到2024年1月8日。按照通知要求,对在排查活动中作者该报告未主动报告的,一经调查属实,省教育厅将按照国科发监221号文和国务院第652号令等文件要求,对涉事人员予以顶格处理,请大家予以重视。
根据教育厅及河南大学补充通知,我院凡有学术论文发表的职工均需进行撤稿自查工作。
要求如下:
本人需在《附件4河南省河南大学自查无撤稿论文情况签名表》纸质版上手写签名确认。以科室为单位,纸质版签字递交至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北院7号楼227房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中午12:00。
填写须知:《附件四》纸质版单面打印,反面手写科室名称,签字处需手签。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