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关于进一步落实病历奖惩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病历质量,尽快缩短我院住院病历归档周期,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要求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予以奖罚激励。
一、病历奖罚内容与标准
1、奖款:甲级病历 50元/份/人
2、罚款:乙级病历 50元/份/人
丙级病历 1000元/份/人
延期归档病历 10元/份/人×天数
二、病历奖惩款项落实流程
(一)数据汇总
1、每月5日前病案室、质检办报送数据到医务部。
A 病案室汇总延期归档病历罚款数据按时递交医务部。
B 质检办提供甲、乙、丙级病历奖罚款数据按时递交医务部。(返修病历一周内必须返还质检办)
2、每月10日前医务部将终奖、罚款数据递交至财务科。
(二)实施过程
1、财务科收到奖款数据后:
A 将奖款于每月15日前在信息管理平台上(依托院内目前使用的奖金上报系统)按照科室进行分配。
B 科室在信息管理平台上接收到奖励分配金额后于每月20日前将具体奖款明细提交。
C 财务科在信息管理平台上接收到科室奖款明细后进行发放。
2、财务科收到罚款数据后:
A 从科室奖金中直接扣除该罚款。
B 若遇责任人转科问题,请科室主任递交申请书,下个月将多扣款项补发,并将该责任人产生的罚款于下月扣发到相应科室。
三、关键环节质控:
1、因为该流程要求时效性才能保证每月的按时发放,故各科室、质检办、病案室、医务部、财务科需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任务,若因拖延造成奖金无法发放,相应部门承担责任。
2、各科室、质检办、病案室、信息中心、医务部、财务科等职能部门,提供数据必须为真实数据,如果发现或被举报弄虚作假,扣发责任人两个月工资(包括当事医师)。
3、 举报部门及电话:纪检科 0371-23906023
医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