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018年补录招生通知
一、招录对象:
(一)在职:河南大学淮河医院2018年度招聘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专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委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人员,需要以委托培养方式参加培训的2016-2018年毕业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2018年应届毕业生为重点。
(三)社会人:2016、2017年、2018年毕业,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应届本科生为重点,限报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
以上均不含各类在读研究生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统招全日制专升本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二、招收专业
三、招录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于8月23--27日网上录入补录信息
登录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官网--住培报名入口--网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群。(请务必关注淮医住培2018报名微信群通知,以免错过通知信息)
(二)8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提供材料如下:
1、打印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学信网学历认证原件1份。
5、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1份,没有考过暂不提供。
6、单位介绍信1份,需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2。(此项委培类医师需要提供)
7、一寸照片(近期免冠)1张
四、培训时间及待遇
(一)培训对象为本科学历者,培训时间3年;获专业硕士学位或专业博士学位的新入职人员依据在校期间临床培训时间确定,但原则上专业硕士不少于2年,专业博士不少于1年。
(二)待遇
(1)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2)图书馆资料、职工食堂等对住培医师开放。
(三)住宿
医院不安排统一住宿,本市区外委托培养和社会住培医师每月住宿补贴400元,开班时间为9月3日,请提前做好准备。
六、住培新政策
1、2017年开始,我省已停止新入职人员参加老办法住培,2020年停止老办法结业考核。
2、2019年开始将执行河南省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医学类专业中级职称和岗位聘用的有关政策,2020年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并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师,执业范围应当与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相衔接。
七、其他事宜
1、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包括培训期间考研),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报考的人员,培训专业应与从事的临床专业一致。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委派单位、学员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学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委托单位按规定进行管理、发放和缴纳。
3、我院可为社会类学员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
4、考试期间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及2018淮医住培微信群,因未及时关注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咨询电话及地址
电话:0371-23906045 张老师 苏老师
地址: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北院区9号楼三楼医务部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018年8月
附件1: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住培医师待遇
参加“住培”委托培养医师和社会医师的待遇如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另一部分是奖金。
工资部分按住培医师的类别分类发放:
1. 委托培养类住培医师在原单位发放的基本工资基础上,无医师证类本科住培医师1200元/人/月,有医师证类本科住培医师1500 元人/月
社会本科住培医师无医师资格证1700元/人/月,有医师资格证的2000元/人/月。
2. 委托培养类住培医师在原单位发放的基本工资基础上,无医师证类硕士住培医师1500元/人/月,委托培养有医师证类硕士住培医师1800 元人/月
社会硕士住培医师无医师资格证的2000元/人/月,有医师资格证的2300元/人/月。
注: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的住培医师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完成医师执业注册在我院的住培医师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奖金部分不分住培医师的类别按相同的分配方法进行:
1. 奖金于住培医师来院后3个月后发放。
2. 按每住院医师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1500元/人/月中固定奖500元/人/月;另1000元医务部结合专业基地根据住培医师学习业务完成情况表现发放)。
三个月后住培医师可以跟值夜班,根据各科室实际上报情况统一发放夜班费、手术误餐费、病历奖等。
附件2
介 绍 信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兹介绍我院 医师报名参加贵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该同志基本信息如下:
身份证号:
需培训专业:
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以上报名信息已核实无误。
请予以接洽办理!
附:单位信息
单位等级: 市级 县级 乡级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X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