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5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1名候选人。
在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符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条件的人选,可不占指标推荐(只限1次)。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具体推荐范围和条件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推荐人选考核材料纸质版、电子版(pdf签字盖章扫描件)各1份。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推荐人选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1)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论著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等,需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中业绩贡献栏所填内容相一致。业绩证明材料需附清单目录,目录需要包含页码(见附件4)。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以上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请于2024年4月9日17:0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3906055
联系邮箱:hdhhyy@126.com
人力资源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