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河临床学院推免生复试方案
为了规范和加强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全面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河南大学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领导下进行。淮河临床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对淮河临床学院推免生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河南大学淮河临床学院招生单位参照“河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中相关办法,结合本次复试的实际情况该复试方案,并将复试方案发布到淮河临床学院网站。报考淮河临床学院的推免生可到淮河临床学院网站进行查看。
三、参加复试的条件
根据学校要求,达到我校参加推免生复试的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2015年10月19-20日
(二)报到、考生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所有推免生19日14:3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淮河医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部(北院区6号楼三楼)报到,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报到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本人材料:
1、考生复试通知单
2、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考生大学期间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审验的材料审验结束后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取走,复印件留存淮河临床学院以备学校检查。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身心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主要方式:笔试+面试,地点定于北院区6号楼小会议室。笔试20日8:30-11:30。面试14:30-18:00,采取抽签随机进行,包括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和专业能力测试(2-3个所报专业问题)两部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录取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进行排序,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布。
河南大学淮河临床学院
201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