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届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选拔的通知
关于第一届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选拔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现将第一届国家医学高层次人才选拔条件通知如下:
一.计划名额
1. 国家杰出医师:2人。
2. 国家优秀青年医师:3人。
二.选拔条件
1. 国家杰出医师: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西医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类专业)主任医师职称。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两院院士原则上不再申报。长期从事且仍在临床一线工作,临床诊疗技术精湛,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出众,在临床工作中,坚持传授临床技能,悉心培养学生。
2. 国家优秀青年医师: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西医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类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且仍在临床一线工作,在临床或实践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90%。科研创新发展潜力大,科研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强,在临床工作中,注重传授临床技能和培养学生。
三.其他说明
1. 满足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老师,请于2024年8月30日18:00前,至人力资源部101房间阅读完整版文件,并U盘拷贝《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表》。
2. 满足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老师,准备近10年(2014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病案首页数据,并通过数据检测。接口标准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保持要求一致,数据提取角色为“主任\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详见《数据准备注意事项》。中医院如有申报,需要按照病案数据表样格式整理并测试通过后上报。
3. 各位老师需在2024年9月4日12:00前完成申报。
人力资源部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