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知识2021开封市最新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21年第227期(601)
厚德 精医 博学 笃行
1、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本年度内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起付线降低 50%。
参保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 72 小时内市域内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参保患者由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起付线按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与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之差收取;参保患者市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转诊或由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下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不再收取起付线。
3、乙类药品按省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首自付比例执行。乙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首自付比例为20%,有文件特殊规定的,按文件执行。
4、新生儿出生当年,在未取得户籍时,可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或母一方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取得户籍后,可到户口所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免费办理参保手续,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5、参保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
我市三级医院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1200元,剖宫产1600元。(开封市以外患者因各地政策差异,金额或有不同,以各地政策为准。)
6、回参保所在县(区)报销的普通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患者报销所需资料:
(1)出院结账发票
(2)病历复印件
(3)费用汇总清单打印件
(4)出院证
(5)我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6)参保所在县、区医院转诊证明(如果有)
(7)患者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7、2021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
困难群众住院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费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可以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报销:
3000元—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报销
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报销
10000元—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报销
15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报销
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没有封顶线
1、对来我院住院的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执行三级医院标准
2、年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本年度内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起付线降低 50%。
参保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 72 小时内市域内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参保患者由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起付线按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与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之差收取;参保患者市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转诊或由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下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不再收取起付线。
3、乙类药品按省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首自付比例执行。乙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首自付比例为20%,有文件特殊规定的,按文件执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
本政策自2021年10月29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者,以本政策为准。
O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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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编辑 | 赵 杨 杨昕昕
校对 | 于晓东 陈 聪
责编 | 张 英 吴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