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选派博士服务团到基层 挂职服务锻炼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选派博士服务团到基层
挂职服务锻炼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2019年选派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的通知》(豫人才办〔2019〕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对国定、省定贫困县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由接收单位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基层企事业单位等一线倾斜,一般不在行政机关挂职。
挂职服务锻炼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
具体人选需求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
2.坚持个人自愿、专业对口、业务熟练的原则,切实把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出来,确保人选质量。
3.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保证全职在挂职单位工作。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要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组织部将不定期检查挂职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挂职服务锻炼期满,须按时回校工作。未按时回校工作的,学校将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4.各科室推荐人选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
5.各科室的推荐人选,填写《河南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得变动表格)和《河南省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于7月10日(周三)18: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需提交含电子版照片的推荐表),联系电话:0371—23906055。
6.我院各部门派出干部挂职,派出单位须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附件:/uploadfiles/file/20190709/20190709185024932493.zip
人力资源部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