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省优秀专家是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人才,是省委、省政府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省级荣誉称号。省优秀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选拔1批,每5年为一管理届期。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3〕5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院限推荐1名。“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CJ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CJ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占推荐名额,单独推荐。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全省各行业各领域中,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尚在5年管理届期内的第十批、第十一批省优秀专家)。
(二)推荐条件: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力。需全职在豫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60周岁。可重点推荐以下人选:
1. 在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 教育部“CJ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 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
6.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7. 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8. 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9. 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
10.中原学者;
11.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2.教育部“CJ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4.长期在县(市)基层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专家人才;
1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推荐程序
(一)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11月2日16: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hdhhyy@126.com),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单独报送,正反打印到1张A4纸上,每人12份);
2.《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4. 按装订材料清单要求提供附件材料(见附件4、5)(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一式两份)。
(二)评审推荐
医院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上院长会和党委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拟推荐人选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上级部门。
四、有关要求
申报人应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dhhyy@126.com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