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申报人应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
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和地球科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4.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1年。港澳台地区专家已在河南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河南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
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
二、推荐名额
我院限推荐1人(不限制名额的除外)。
国家级青年人才申报领军人才,不限制申报名额;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人才,不限制申报名额。
为更大范围发现、培育优秀青年基础研究人才,发挥以才荐才正向效应,此次申报工作面向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人才特设“专家举荐通道”,通过该通道申报的人才,不占申报指标。举荐方式,一是由1名两院院士或由1名经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国际一流人才(A类)举荐,二是由2名经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国内一流人才(B类)举荐。举荐人与被举荐人应为同一行业领域,每名举荐人每年限举荐1名人选。
三、材料报送和系统填报
(一)材料报送
请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
1.单位推荐报告电子版1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等,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开户信息表电子版1份(附件2)。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1份(附件3)。
4.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电子版1份(附件4)。
5.推荐人选申报书电子版1份(网上填报完成后,可从系统中直接下载个人申报书,请自行排版)。
6.专家举荐信。通过“专家举荐通道”申报的人选需提供专家举荐信原件。举荐人应备注最高人才称号或评定的人才等级。(附件5)
7.附件材料(附件6):
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②本人电子证件照片(2寸,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
⑥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⑦奖励证书;
⑧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各单位确定人选后,报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由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统一联系纪委开具);
⑨遴选平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1-2项材料请于9月5日9:00前报送,第3-7项材料请于9月9日16:00前发送至hdhhyy@126.com,所有材料只需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待学校遴选结束后再通知提交。
纸质材料打印和装订要求:
①遴选结束后,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每个申报人选一个PDF文件,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纸质文件必须双面打印,附件不得超过30页。
②个人申报书和附件,需合并胶钉、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每人一册。
(二)系统填报
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由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开通账号,申报人可进入“河南省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xbgl.hrss.henan.gov.cn:8091/login?redirect=%2Findex)于9月9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2.通过“专家举荐通道”申报的人选,举荐人对被举荐人专业水平要负担保责任,因举荐人把关不严、核查失实、虚假举荐等问题造成举荐不实的,取消被举荐人的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予受理该举荐人举荐人才参评我厅的高层次人才评选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23906055
联系邮箱:hdhhy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