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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动态

关于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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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4〕2号)要求,结合技能人才工作实际,现就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技能领军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来自省内生产(技能培训)一线岗位、秉承工匠精神,为我院正式在岗人员,从事所申报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型“非遗”传承人。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较高技艺或绝技绝活,做出重要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促进就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本企业或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

(三)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专项竞赛、国家级行业一类赛、省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奖牌的选手或教练团队核心人员。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在支持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经批准推迟退休的,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民办机构创办人或法定代表人仍从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且在支持期内能够承担日常工作任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申报人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月1日,以与医院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推荐人数

2024年中原技能领军人才我院推荐1人。优先从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围绕我省“7+28+N”产业链体系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中推荐。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1.申报人应提供材料:

(1)《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见附件1)。(2)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证件照片(蓝底,高宽比5: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型“非遗”传承人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文件等);主持(参与)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各类表彰、荣誉、表扬等奖励证书;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3)《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见附件2);(4)还需提供: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合并左侧胶钉,使用皮纹蓝色精品纸作封皮,加盖骑缝章,每人一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1份至邮箱hdhhyy@126.com,每个推荐人选一个PDF文件。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2.须同步在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栏(https://hnrrcz.com/html/web/index.html)填报申报信息。

3.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后不再退回。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内容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不得通过多个遴选平台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其他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附件1.2024年度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

附件2.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

附件3.2024年度中原技能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