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届享受开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开封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开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汴人社办〔2023〕64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我院限推荐1名。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与选拔。
二、选拔条件
选拔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开封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和开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汴政办〔2019〕81号)执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材料清单
1.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版)。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版。人选基本情况规范录入《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word格式)(见附件2)。
3.《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见附件3)。
4.佐证材料(pdf格式),并按以下顺序制作目录。
(1)近三年来继续教育证书。
(2)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
(3)近五年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论著(封面、扉页、目录、版权页、正文(自选3页))、论文(第一页和检索证明)等,须与《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中所填内容相一致。业绩证明材料需附复印件清单,清单需要包含页码(见附件1)。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以上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请于2023年8月4日16:0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103房间,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办公室邮箱(电子邮箱:hdhhyy@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23906055
附件4:关于开展开封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开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5:关于印发开封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和开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管理方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3年8月3日